真的假的?台灣無「法」提供難民政治庇護?

新住民 2019-12-24

文字 楊智強  插畫一百隻熊



今(2019)年6月9日
香港反送中運動密集開始後,不少香港人企圖來台灣尋求協助。但是,礙於台灣沒有《難民法》,無「法」給予來台避難的香港人正式的政治庇護。

台灣《難民法》草案2005年由內政部提出之後,就一直躺在立法院。一直到了2016年才送出國防外交委員會,完成一讀;然而,後來連審議的機會都排不上,迄今不了了之。為什麼自稱人權至上的台灣,《難民法》卻難產?


是什麼壓力讓難民法卡關14年?

 

《難民法》卡關最大的原因,主要還是「中國因素」。

會到台灣尋求政治庇護的人,除了來自非洲、中南美洲、敘利亞、土耳其之外,多數皆來自中國、或主權上仍屬中國的香港與西藏。

但在《憲法》中,港澳與大陸地區並不屬於「外國」。因此,以往《難民法》制訂時都會要求一同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讓符合條件的對岸人民也可以申請庇護。

也因為這樣,各政黨多半不想觸碰中國因素,對這個法案敬而遠之。另外,外國人的議題往往對立委沒有「選票效應」,缺乏推動立法的誘因,才讓《難民法》草案擱置長達14年。


難民法通過,會變成中國間諜潛入漏洞嗎?

 

有不同聲音指出,《難民法》相關法案一但通過,會有中國間諜冒充難民來台潛伏。但間諜若想潛入台灣,學生簽證、投資簽證、甚至旅遊簽證來台也一樣是管道。

因為沒有法源規範,現今來台的政治庇護申請個案也無明確審查機制,一切都是由執行相關主管機關人員的做出遣返或不遣返的「個案審查」決定。這使得未經審查又未被遣返、在台灣逾期停留的個案,生活無所適從;而沒有標準審查機制把關,也可能形成國家安全的漏洞。


港人來台避難要找誰?

 

反送中運動後,台灣社會對遭港警強力鎮壓以及非法逮捕的香港人處境,普遍支持並同理,台灣政府更表態可依「個案」方式處理。陸委會表示,港人可以依照《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簡稱港澳條例)的居留辦法中第16條的範圍,以包括留學、投資等16種合法方式來台居留。

但上述狀況,都不是受到政治迫害或緊急狀況、不得不逃離的港人可適用。例如投資或留學的選項中,申請人必須出示「良民證」,要求遭迫害、來台尋求庇護的民眾向香港警局申請此證照,根本是緣木求魚。

其實,在《港澳條例》第18條有明定「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有緊急危害的港澳居民,政府得給予必要之援助」。但在條例發佈至今,並沒有任何一位港澳居民透過此條例得到台灣政府幫助。反送中運動開始至今,也是如此。


港人來台避難,竟成詐騙集團新商機

 

因為缺乏正式法律規範,香港來台尋求庇護「地下化」的結果,反而助長了新的詐騙犯罪,台灣的網路上出現各種詐騙手法,有人宣稱跟台灣政府高層有交情、5,000港幣可以辦好居留手續,政府的反詐騙專線上也開始呼籲民眾注意。

諮詢專家/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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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轉載自報導者The Repo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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