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豚觀察員能不能專心看海? 環境部擬檢討監測人力配置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昭宏報導

「鯨豚觀察員」緊盯海面搜索鯨豚出沒身影,避免牠們受到施工威脅,是離岸風場開發過程中的重要角色。這項工作需要高度專注力,因此環評多要求鯨豚觀察員不得兼任水下聲學監測等任務。不過在本週一(4日)「海興離岸風力發電計畫」初審的閉門會議中,此事重新被討論,有環委表示鯨豚觀察員「其實不會那麼忙」,亦有人提醒環評要求應該合理、務實。環境部透露,有關業者反應監測成本過高,後續將召集環委討論鯨豚監測的人力配置問題。


鯨豚觀察員必須專注搜索施工風場周遭是否有鯨豚出沒,環評案多要求業者不得讓該人員兼任其他工作。資料照。攝影:陳文姿


環委:鯨豚觀察員「其實不會那麼忙」

 

離岸風電開發可能衝擊鯨豚生態,各國常見保護措施是聘用「鯨豚觀察員」與「被動聲學監測員」判斷附近是否有鯨豚出沒,並即時向業者提出預警。由於工作需要高度專注,過去環評案件通常要求鯨豚觀察員「不得兼任其他工作」,包括同時執行聲學監測、水下噪音偵測,或者做打掃、施工、開船等份外工作。

環境部4日辦理「海興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評初審會議。在閉門會議中,為回應彰化縣政府提出強化鯨豚觀察員承諾的要求,環委針對「執行鯨豚觀察、鯨豚聲學調查、水下噪音監測的人員得不得為同一人」展開討論。

有環境部官員表示,「我們的(監測人員不得為同一人)要求要合理可行」,否則業者會為爭取過關而答應所有條件,到後來又苦於經費與人力問題而執行困難,並提到近日接到廠商反映,光是監測就花了上億元經費。然而也有環委表示,鯨豚觀察員「其實不會那麼忙」,同時收音不會差太多。


環保司將召集討論 鯨豚協會呼籲勿開放兼任

 

環保司官員說明,過去要求鯨豚觀察員不得兼任其他工作,用意是讓觀察員專心做好鯨豚和海洋保護,但近期也發現衍生鯨豚觀測量能不足的問題。環保司擬召集相關會議溝通人力配置,討論如何才是「比較合理務實」的環評承諾。

負責環評監督的環境管理署官員補充,業者常與地方政府配合聘請漁民擔任鯨豚觀察員,他們通常不具生態監測儀器判讀專業,因此一般情況下目視及聲學調查都是分開發包。另根據海保署統計,實際出過任務的鯨豚觀察員僅占合格人員總數1/3,「人員上夠不夠,還可以再討論。」

中華鯨豚協會秘書長曾鉦琮會後受訪表示,鯨豚觀察員已承受長期專注的壓力,聲學監測人員也需要高度專注力,兩者不應開放兼任。例如不易觀測的露脊鼠海豚,即便很接近了,目視也要非常專注才能看到,「如果你一直在盯聲學,就很容易漏掉(海上鯨豚身影)。」


環境部4日舉辦「海興」離岸風場第二次環評初審,專案小組建議該案通過環評。攝影:陳昭宏


SRE海興風場通過初審 取得選商門票

 

「海興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第二次環評初審,結論獲專案小組建議通過。在鯨豚觀察員方面,環評給出結論文字為「補充說明人員配置」,要求業者補充說明鯨豚觀察、水下聲學監測,以及水下噪音監測等任務的人員配置規劃。

環境部先前草擬「風力發電離岸系統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事項檢核表」(簡稱檢核表)用來初篩環說書合格的業者。「海興」案結論與過往環評要求有異,是否意味檢核表內容[1]將跟進調整?環境部官員表示,近期確實有收到業者建議,希望鯨豚觀察員能有兼任不同監測工作的彈性,但還需內部討論。

根據環評資料,「海興」離岸風場由風睿能源規劃,位於彰化鹿港及福興外海,面積66平方公里,預計設置最多51部、14~22MW的風機,總裝置容量不超過770MW。風場離岸最近約38公里,海纜預計行經彰化南側共同廊道,從芳苑上岸。


註釋

 

[1] 環境部檢核表(草案)對此規定:「至少配置4名鯨豚觀察員,確保可執行鯨豚監測計畫,鯨豚觀察員於海域執行觀察及輪班休息時,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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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

(CC BY-NC-ND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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