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你的家人」 香港菲律賓籍家務傭工吃飯的學問

外籍移工 2018-12-27

作者:陳如珍

在我幫忙編譯的「許願井的迴響:香港外籍家務傭工詩文集」中有篇「兒子的玩具」。裡面有這麼一段故事:

有一次我和雇主全家去麥當勞吃飯。僱主夫婦點餐時,我帶著孩子找位子坐。我以為他們會給我點個套餐,沒想到他們卻叫我從小孩的兒童餐拿中拿一隻雞翅和一些薯條。我看著他們,驚訝得說不出話來。我低下頭盯著自己的雙腳,然後才說:「我不餓」。在他們繼續享用他們的食物時,我決定暫時走到一邊去。在雇主家裡,早餐一般是一塊麵包或者光是一些麵條,午餐也差不多。當然更不會有任何的點心。運氣好的時候,一天才能吃一次或兩次米飯。

這類辛酸的故事,層出不窮,一再發生。每次坐下來吃飯聊兩句最近如何時,往往能聽見菲傭間的老鳥為了新來的朋友不捨:她的僱主苛刻她,沒給她足夠的食物啊。沒經驗的女子坐在一旁不知所措,強忍淚水,眼底盡是悲傷。

於是,當我也雇用了一位家傭時,我自然把照顧她的飲食起居當作是我的第一要務(說到底有一部分是人類學家拯救世界的偏執)。但是結果挫敗連連。這也是寫這篇文章的緣由。


「許願井的迴響:香港外籍家務傭工詩文集」

根據香港勞工處,2016年九月更新的《雇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的規定(1.3):

你(僱主)必須跟傭工協定會否在僱用期間提供膳食。如提供膳食,膳食必需是免費的。如果你不準備提供膳食,便須根據標準僱傭合約所簽定的款額,每月向傭工支付膳食津貼。在 2016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簽訂的標準僱傭合約,適用的膳食津貼為每月不少於港幣 1,037 元。(編按:約台幣4200+)

這樣的規定(也是香港法令對於外傭膳食安排唯一的著墨),對於依法必須和僱主同住的外傭以及雇用他們的家庭而言其實有不少的琢磨空間,也因而對雙方都衍生了困擾。唯一清楚的只有:不然要有免費的食物,不然要給一筆吃飯錢。至於給多少食物,食物是新鮮的還是腐壞的,家傭有沒有選擇食物總類的權利,傷心事發生時可不可以大吃一頓等等,就「看良心」了。另一方面來說,如果僱主已經提供了膳食費,那麼烹煮的瓦斯費,水費,烹煮時造成的工作時間損失,冰箱的使用權限等等(不要笑,都是真實發生的案例!另外,也可以發揮想像力一下:當這樣的爭議發生時,並不完全是因為僱主邪惡啊。),又應該如何決定呢?而僱主若提供家傭良好的飲食安排,往往會被雙方都當成是一種「好人的證據」,而不是分內該有的安排。於是吃飯這件事,成了僱傭雙方都很頭大,至少是必須用心、仔細處理的事。

以我家的情況來舉例之前,讓我先很不要臉的宣稱,我和家傭的關係可以簡單地以「好得不得了」來詮釋。在我們的僱傭關係開始之時,我就告訴她我們會提供膳食費,但是也全心歡迎她自由享用我們家任何的食物飲品零食等等,包括偶而親朋好友送的各地美食。但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安妮(她一定會痛恨我這樣叫她的!但是沒辦法,得叫一個完全不像的假名!)除了白開水之外,我們的食物她完全不吃不喝。一年多來, 我簡直是苦口婆心,一再的提醒她、邀請她:冰箱有這個那個吃的,你自己拿喔。但是,除非我特別放在盤子上端給她,她從沒有吃過一口我們家的食物(幾乎啦)。有時候我有點哀怨:她竟然剝奪我,做一個好僱主的機會啊!也是這種小怨念讓我反思:為什麼一個正常工作的人吃得好不好,會變成她的僱主頭上的光環呢?這裡有些地方實在是錯得離譜。

於是我認真的開始在我的選美皇后,化妝師和攝影師朋友(也都是菲傭)間調查起他們的想法。一個是想了解他們喜歡膳食費還是免費食物。一個是想要解開「安妮的謎題」。一個是想要了解什麼樣的食物安排才是最理想的。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莫衷一是。但多數菲傭會先說:「其實你這個問題一點意義都沒有,因為我們喜歡怎麼樣根本就沒差!」

「怎麼說?」(當報導者批評你的問題設計時,一定要仔細聽。)

「因為雖然勞工處規定雇主必須跟家傭『協定』膳食的安排,你有聽過哪一個僱主問新聘的家傭你喜歡A餐還是B餐嗎?」(說得也是!我也沒有這麼做。然後他們對法令其實了然於心,讀得很仔細。)


中環環球中心中的菲律賓小吃店  photo by 陳如珍

喜歡免費食物的一定是跟僱主關係良好的家傭。他們告訴我,因為僱主會準備的食材往往比較好,營養均衡,還有有機食品,還是跟著僱主吃比較好。但是和僱主關係良好的家傭,不一定喜歡免費食物。因為如果善於經營的話,有了膳食費,每個月還能樽節一點額外的存款。對於在菲律賓的家人現金需求龐大的外傭而言,每個月這些額外的金錢,還是很重要的。初次聽到這樣的說法時,我大大的驚訝!一個月港幣一千元左右的膳食費,等於一天三十幾元。而在便宜的茶餐廳,一個簡單的泡麵餐也要三十元的情況下,我一直以為這個膳食費是絕對不夠的。也有好幾位菲傭,曾用同一套計算方法跟我訴苦過。更何況他們還有放假日朋友間的應酬花費等等。

報導者朋友們一聽我的質疑,又笑得東倒西歪:「陳博士,你真的是博士腦袋。哪有菲傭每一餐都吃茶餐廳的。你應該要算一包米多少錢,可以吃幾餐。菲律賓人三餐都吃飯的。然後再配上一點肉啊,醬油啊,煮一鍋 Adobo (菲律賓國民美食滷肉)又可以吃多久呢!會過日子的話,是夠的。」

「那麼如果要省錢的話,安妮為什麼對我的食物不屑一顧呢?」聽到這個問題,他們一起嚴肅了起來。我知道踩到底線,也馬上正襟危坐。

「你知道,不管你的僱主對你多好。你還是應該要維持著適當的禮貌和距離。就好像小心的維護著兩人之間一面看不見的牆。沒有這面牆不好的。」

一下子,大家一起陷入短暫的沈默。

「我們看過太多的例子,一旦你自以為自己不需要這面牆啊,隨便地打破它,很快就會被解雇了。」另一位報導者補充。

我的眼淚一下子掉下來,不知為何,這個當頭棒喝比文章開頭那個麥當勞的故事,更讓我感到心酸。很難說是為了誰心酸。他們不好意思了。但沒人問我為何落淚。顯然大家都懂。

「對菲律賓人而言懂得謙遜 (being modest) 是很重要的」,左邊的報導者說。

「再說你們並不是真的家人」,換右邊的好友。

「你們並不是真的家人」,很顯然影射了在「外傭與僱主的故事 365則」(我瞎掰的,沒有這個書)中常見的說法。人類學家 Nicole Constable 在她的專書 Maid to Order in Hong Kong 中也提過。香港的僱主常用「她就像是我的家人」、「我都把他當作是自己的家人」來提自己和家傭的相處。家傭們聚在一起時常開玩笑:今天我的僱主又說我是她的家人了!俏皮的語氣其實暗指:「僱主又要干涉我的私事了。」根據他們的經驗,當僱主以「你是我的家人」開場,後面往往會接「要穿多一點」、「不要太晚回家」,「小心損友」或是「不要出入聲色場所」等等。

「再說你們並不是真的家人」這點,在什麼是理想的飲食安排的討論中,輪廓更進一步清晰。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選擇性的和幾位和僱主「情同姊妹」的菲傭深談。他們有一些共同點:對僱主讚不絕口,相比於多數的家傭很顯然有較彈性的工時和較多的自由。其中一位會說:「只要我的僱主需要我,我就一輩子照顧她。」另一位常開玩笑:「僱主(單親媽媽)給我看他的銀行存款,保證當小孩都長大時,會準備一個小一點的公寓,就我們兩個人同住到老。」(我還在筆記旁註記了:多元成家。)我開口就問他們對於膳食的安排是否一切順心如意?再次出乎我意料之外,幾個人的回答是一致的:「當然沒有!」

主要讓他們搖頭的原因是:雇主「不准」他們自己在廚房吃飯。

「他們總是說:你就是我們的一家人,你來啦,坐下來跟我們一起吃飯啦!」

「你這樣一個人站在廚房吃飯,我的小孩會怎麼看我?我以後要怎麼教小孩?」

後面那個菲傭的說明最好笑:「你知道嗎?我們家(僱主家的意思)好小耶!你站在門口都已經可以看到全部的地方了。而且我們還是開放式的廚房!那我站在廚房裡面吃飯,為什麼不行啊?」

笑完換我疑惑了:「那既然都可以看到彼此,你為什麼要堅持站在廚房裡吃?」

她想了一陣子才回答:「我也不知道。可能就是比較自在吧。我不用想說我是不是吃太多了?先生和太太是不是還沒吃?我有沒有坐好?有沒有吃太慢?還是吃太快?」

「至少有那麼一點時間,我可以照我自己想做的做」。

之後我又問了好多的菲傭。無一例外,所有的人都說:如果有選擇的話,他們寧願獨自一人在廚房吃飯;即使必須站著,又熱又悶,也比在餐廳坐著吃好。

我的驚訝慢慢的平復,漸漸明白吃飯這個平凡的日常題目,讓我聽見了幾年的研究時光中難得一見的「真言」。說「真言」不太對,因為我猜對菲傭來說,這些討論中所包含的訊息,可能是他們自己也沒有意識到的。

昨天又和一位菲傭談起這個題目。她也毫不猶豫的說:「當然是要在廚房自己吃啊!(她的實際情況也是雇主「熱烈邀請」她一起吃的那一類。)」。她的目光一下望向遠方:

「你知道嗎?我從早上六點起床開始工作,一直到晚上七點。我的心裡一刻都沒有想過我自己。全部想的都是我的僱主家人的需求。只希望一件接一件有效率地工作,能夠準時完成所有的家務,然後能全心地陪小孩。只有當我端起飯碗的那一刻,我才好像可以放空一下。可以想想今天我做了什麼,想想我的家人,有時候想想我的未來。等我吃飽,放下飯碗那一刻,我又回到忙碌家務的現實;回到我的僱主家人的那個世界。只有那一點點時間,我想的是我自己。」

當一名外籍家務傭工最難的是什麼?也許還不是和家人的分離。而是必須全面的棄守自己的自主權 (autonomy)。把勞力,喜惡,時間全部交出去。在這種困境中,唯每日晚餐那一點點的時間,有機會想起來自己是誰。食物和人的親密關係也在此中可見一般。對同樣身為僱主的我而言,學到的珍貴領悟是:唯有先真心接受了,「我不是你的家人」,才有可能有一個相對平等的關係。


作者與菲籍傭工朋友在中環的天橋吃飯,過聖誕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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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轉載自芭樂人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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