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北市飲料店率先棄塑膠杯 環團憂紙杯用量增、含塑淋膜回收更不易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昭宏報導

今年12月起,北市2206家飲料店將不能使用一次性塑膠杯。台北市環保局6日開出第一槍後,也引發不少網路討論,改用紙杯真的好嗎?依據環保署規定,「紙類」或「植物纖維」為主體的替代材質都在允許使用範圍。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憂心表示,若無嚴謹的替代材質把關機制,業者全都改用含塑淋模紙杯,而全台僅有苗栗一家專門處理淋膜紙容器的處理廠,「替代結果會不會比不替代還要糟糕?」

北市府表示,只要是一次性飲料杯,市府都不鼓勵,盼飲料店業者自發推出自備杯優惠、引進循環杯借還系統。


北市開出第一槍,不能使用塑膠杯材質的飲料杯。圖片僅供示意。圖片來源:Doing(CC BY-ND 2.0)


年底北市飲料店棄用塑膠杯 環團:紙杯也很難回收

 

事實上,棄用塑膠杯並非北市獨創。環保署今年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要求各縣市最晚在2024年底,都須提報飲料店禁用一次性塑膠杯的期程。北市環保局6日宣布,北市將從今年12月開始實施限用一次性塑膠杯,業者須在三個多月的緩衝期內評估可替代的材質,並鼓勵民眾自備飲料杯。

依據環保署的辦法,以「紙類」或「植物纖維」為主體的替代材質,都在允許使用的範圍內。台北市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科長林鈺惠受訪指出,預估多數飲料店第一時間會以紙杯作為替代一次性容器。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目前市面上的紙杯含有防水防油的塑膠淋膜,回收過程需要將紙和塑膠分離,相當耗時耗能。他憂心表示,其他材質回收未必更容易,「替代結果會不會比不替代還要糟糕?」


「紙」、「塑」分離耗時40分鐘 全台僅一家具規模的專門處理廠

 

謝和霖指出,一般廢紙的散漿時間只需10至20秒;含有塑膠淋膜的紙杯,則需要40分鐘攪拌,才能分離紙漿和塑膠淋膜。過去民眾在回收時,紙杯常誤放入一般紙類而被送到一般紙廠回收,因無法短時間分離紙漿和塑膠,就會被判定為紙渣廢棄物,再送入焚化爐,「等於沒回收」。

分解需要不少時間,然而全台僅有苗栗一家專門處理淋膜紙容器的處理廠[1]。且就算紙杯進入正規處理程序,製成的產品品質也通常不佳。謝和霖進一步解釋,由於散漿的時間較久,紙纖維會因此變短,再生紙的品質就會較差,只能做成衛生紙或其他一次性紙品,且處理時間較久,也相對耗能。

謝和霖補充,紙杯用量提升,還可能讓「回收基金」虧損更為惡化。紙杯屬於「公告應回收」項目,環保署向製造商徵收「回收清除處理費」,作為「回收基金」補貼回收處理業者。不過,近年卻屢見製造商短、漏報生產量的狀況,導致補貼回收費用遠高於徵收費用,回收基金面臨嚴重虧損。


禁用一次性塑膠杯,可能促使飲料店轉而全面使用紙杯。圖片來源:Peter Burka(CC BY-SA 2.0)

北市府禁用一次性塑膠杯,可能促使飲料店轉而全面使用紙杯,謝和霖擔心,若紙杯生產量、使用量都增加,製造商短漏報的情形將更嚴重,市場上出現過多未申報、卻需耗時耗力回收的紙杯,回收基金虧損也會惡化。


其他替代方案? 植物纖維杯恐具致癌「全氟烷化物」塗層

 

根據環保署辦法,「植物纖維」是紙杯之外的另一個選項。但謝和霖指出,為達防水、防油的目的,植物纖維容器表面可能會添加「全氟烷化物」(PFAS)塗層。全氟烷化物無法分解、且具毒性,若進入環境、在食物鏈中被擴散,可能影響人體內分泌,更可能提高致癌風險,但環保署、衛福部目前均未要求植物纖維製品不得含有全氟烷化物。

謝和霖認為,若飲料店改採植物纖維產品替代,可能增加這類未被管制的毒物進入環境及人體的風險。

至於其他替代材質,謝和霖表示,目前確實有業者研發以「澱粉改質劑」作為塗層,隔絕飲料和紙的時間可達八小時;塗層可溶於水,紙杯可隨廢紙到一般紙廠回收。不過他強調,無論業者提出什麼替代品,主管機關都應先審核和檢驗,確認對環境、人體有無危害,才不會反而製造新問題。


紙杯要能耐熱。圖片來源:@rsseattle(CC BY-SA 2.0)

謝和霖也呼籲政府及民眾從「源頭減量」做起,政府應訂定禁限用各種材質免洗杯時程,建議民眾養成攜帶自備杯的習慣,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註釋

[1]台東、新竹另有兩家業者,在回收紙廠另外撥出產線,處理少量紙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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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

(CC BY-NC-ND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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