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警訊 綠色和平:台灣外籍漁工保障有待加強

外籍移工 2020-02-16

整理:彭瑞祥(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這一天,綠色和平東南亞辦公室向國際媒體發布「海上奴役」調查報告(Seabound: The Journey to Modern Slavery on the High Seas),指出有34名印尼籍漁工投訴13艘遠洋漁船包括5艘台灣漁船(含2艘為台灣人投資的權宜船)、7艘中國漁船和1艘斐濟漁船,涉嫌欺騙、肢體暴力、苛扣薪資、扣留護照及超時工作等不當對待。

綠色和平表示,全球遠洋漁業勞動剝削層出不窮,最根本的原因來自於當地政府缺乏保障其輸出漁工的相關法規,以及船籍國對於外籍漁工的勞動保障也相當不足。而工業捕撈因為需要長時間輪班工作、安全設備與操作經驗不足,造成漁工受傷或致死機會高,今年已被聯合國評定為死亡率第二高的職業。台灣是全球前五大的漁業強權且僱用大量外籍漁工,目前約有2萬多名外籍漁工在台灣遠洋漁船上工作。

以漁業署最新公布的190件遠洋漁業條例違規處分名單來看,就有86件涉及未經申請許可僱用、未簽約與未履行給付薪資等違規事項,占比達45%。綠色和平海洋專案負責人蔡佩芸說,台灣現行遠洋漁業相關法規仍未能提供外籍漁工完善的勞動保障,即使月薪調整為450美元,領不到錢的情況還是時有所聞,連違法僱用的情況比例也偏高,境外聘僱制度形同虛設。

根據調查報告所提,有三艘台灣遠洋漁船:「連億興12號」、「福滿88號」及「新展鑫」被多名外籍漁工投訴,疑似利用外籍漁工的弱勢處境欺騙他們、扣減薪水、扣押護照、施以暴力對待等。其中曾在台灣漁船「連億興12號」上工作的一名印尼外籍漁工表示,剛開始的四個月一共只拿到50美元;「連億興12號」則回應否認有類似事件發生。

臺灣外籍漁工保障有待加強 -綠色和平提供

綠色和平提醒,台灣外籍漁工保障有待加強,綠色和平提供。

蔡佩芸認為,從事第二大致命行業的外籍漁工常常沒有獲得相對應的保障與薪資,台灣又將聘僱外籍漁工分為境外聘僱與境內聘僱兩套制度,主責機關也分別由漁業署和勞動部規管,連帶薪資與保障也是兩種標準,再加上境外聘僱缺乏勞動檢查,作業地點又在遙遠的大海上,是監管一大漏洞,讓扣薪、超時工作、言語或肢體暴力儼然成為常態。

綠色和平表示,近年來,國際間持續關注遠洋漁業層出不窮的強迫勞動問題,受害漁工以東南亞籍漁工為最。過去泰國曾因為漁業中人權侵犯問題而被歐盟於發黃牌警告,耗時近四年修法改革,今年泰國在採納《ILO 188號公約》後即解除黃牌,目前全球已經有15個國家採納《ILO 188號公約》,台灣也已於今年六月的第36次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中決議將《ILO 188號公約》國內法化,綠色和平認為此舉將有助於提升外籍漁工的勞動保障。因此,廢除境外聘僱制度是政府當務之急,同時將所有外籍漁工納入勞動部管轄,並加速推動《ILO 188號公約》施行法,杜絕非法及剝削,成為亞洲人權保障模範。

除了歐盟,台灣遠洋漁獲主要外銷市場之一的美國也高度重視強迫勞動問題。儘管泰國已被歐盟移除黃牌,但其水產卻被列入美國勞動部的「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List of Goods Produced by Child Labor or Forced Labor),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則在今年10月公告,因為泰國水產含有強迫勞動成分,將暫時取消相關產品的關稅優惠。綠色和平呼籲,台灣應引以泰國為鑑,不能因解除歐盟黃牌危機而鬆懈或存有僥倖心態,應持續推動並打造一套完善外籍漁工人權保障制度。


漁業署:願意與仲介公司合作、妥善管理漁工權益

 

根據中央廣播電台報導,漁業署回應,實務上外籍漁工所在當地國的仲介公司或有存在不當收取費用的問題,若是因為這樣的情況發生問題,台灣無法為當地國家的仲介公司爭議行為負責,但是願意與這些當地國家仲介公司好好合作、妥善管理漁工權益。

漁業署並說,綠色和平指稱3艘台籍漁船有不當管理爭議,相關質疑應提供具體事證,包含時間、地點、哪些人等,絕對勿枉勿縱、嚴辦。

漁業署表示,各國都有境外聘僱制度,日本也有,對於綠色和平主張廢除,這涉及整個產業營運、政府機關權責異動,需要再做研議,所涉變動也是長時間才能調整的,萬一執行不當,台灣整個遠洋漁業無法運作,2萬多名外籍勞工也會失業。

綠色和平指出疑似發生勞動剝削的13艘遠洋漁船 by 環境資訊中心公共檔案區 on Scri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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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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